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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农村抱养的孩子怎么上户口,是那种以前的抱养方式,就是农村人都知道的我自己的妹妹是我小姨家的,可是那时候在我家一直没上户口,现在也没有户口,我妹妹都16周岁了,请问现在要把户口上在我自己家这边需要哪些手续,要走什么流程。那时候都是自己在家里生的,没有出生证明啊准生证什么的。这种情况怎么办?请专业人士给予回答,迫切!!!!谢谢(我家安徽的)

离婚 2019-01-07 12: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集体,要有本集体成员的身份才可以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不是遗产不能继承。你的户口不在农村,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但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现在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转为城镇户口,但是他们的父母大多是农村户口,如果老人去世,孩子继承房屋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城镇户口不可以继承父母的农村宅基地,只可以继承房屋。
    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能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非农业户口不能拥有宅基地,但是可以继承房屋(但并不是继承宅基地),只要房屋不垮,就永久拥有,但是一旦毁损,不能申请重建。
    而房屋垮塌后,逐渐灭失,失去房屋也就失去了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
  •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的法定证件,也是公安机关办理出生登记的主要依据和基本条件。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生父母作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
    2、生父母与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是指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根据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之一出具的能够确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相关证明:
    (1)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重特大疾病证明;
    (2)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重度残疾证明;
    (3)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的判决书。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三、收养小孩可以到儿童福利机构提出收养小孩申请,小孩上户口的问题由公安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 符合收养条件的事实收养行为,要为养子女办理户口,首先要进行收养登记,登记后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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