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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审下判决书判有期收监,取保候审保证金什么时候退还,要走什么程序.法院一审下判决书判有期收监,取保候审保证金什么时候退还,要走什么程序.

刑事辩护 2018-12-20 09: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第一,关于您所说的保释,在我国的法律框架内应该称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的适用是有条件的,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能够适用。按照法律规定,只有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四种情况下才能够办理取保候审。根据您的描述,您一方的人数虽然相对较少但是双方的总人数较多,由此而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是比较大的,所以立刻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并不高。从实践角度来是否同意取保候审是办案机关的权力,也就是它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相对还是较为主观的。第二,至于您所说的如何实现利益最大化,案件的事实已经由公安机关调查、检察机关起诉了,对于刑事案件来说,有利的情节比如坦白、自首等行为都是在案件发生时或者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的表现,作为案外人,行为人是否对于公安机关的审讯坦白了是无从知晓的,也就是说有利的可能性很小。唯一可以争取的点就是积极对对方进行赔偿获得对方谅解,除此之外基本没有什么有利的方法。
  • 取保候审指的是在刑事诉讼过程当中,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保证在诉讼过程中服从管理、司法机关随传随到,等待法院开庭审判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并非案件的终结,只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用在看守所先行羁押,当事人只是等待法院开庭,不是办了取保候审这个人就没事了,并且公安机关的取保候审只适用于侦查阶段,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阶段,还要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 取保候审后收监有两种可能。
    一是最后经法院判决,处以实刑的。
    二是取保候审期间不遵守法律规定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法院作出判决后,取保候审即结束。
    取保候审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解除取保候审时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必须出具“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被告人或者他们的亲属凭“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直接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不必在找公安机关。
    凭“有关法律文书”也可以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有关法律文书”是指能够证明案件已经结束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
    刑事诉讼法的新规定,确保保证金的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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