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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另一方的电瓶车和我的机动车。撞车后,我第一次下了车,问对方是否出了什么问题。因为我轻轻地碰了一下,我觉得他没事。他还说没事,所以我离开了。因为他打了我,我认为这是他的责任。最后,他告诉交警我逃跑了。我第一次去了交通警察局,并签署了事故责任书。我对另一方的手腕软组织挫伤负有全部责任。我已经签署了事故责任书。当时协调赔偿时,如果对方要求太多,我拒绝支付,他还能说我逃走吗?我已经签署了确认书。

交通事故 2022-02-26 17: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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