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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76年出生农村户口,在我12岁那年我家在镇区购买土地自建民房四间。只有准建证,无其他手续。

1997年我和爱人结婚,爱人的户口在我们镇区自建房村民组。2001年我的户口迁到爱人家(爱人家有哥哥和弟弟共三人)14年以前每年发放村民福利都有我们的,可是今年分房子没有我们的福利等都没有,我想请?%

综合法律 2019-01-08 15: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证的全称叫做《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子是归你个人所有的。
    农村一般都是集体土地,所以土地证的全称叫做《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你只拥有使用权’所有权是归村上所有。
    所以说呢,房子你买了,房子确实是你的私人财产,所以可以办理房证。
    但是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里,如果你不是该村村民没有该村的土地使用权。
    如果你想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话,只能把户口迁到该村去。
    迁完户口后,你需要拿着变更后的房证复印件(过户土地证需要先过户房证),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四邻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宅基地四周挨着村道或是村上空地之类的,还需要村书记的身份证复印件。
    另外还需要户口本复印件,写一份一户一宅证明去村上盖公章(就是写明你在该村只有这一处住宅)。除此之外,土地登记表上还有一些签字盖章的地方,国土所的工作人员会为你明确指出的,带好这些东西后,去过户土地证吧,工业户口严谨购置农村宅基地,这个国家有明文规定。
  • 一,一般来说,非农户口由于不是本村集体内的成员,是不能享受本村搬迁分房的待遇的。不过也要看具体的村规民约的约定,以及你的非农户口是怎么来的而定了。有些村规定读书出去的非农可以享受。  二,农村拆迁居住房屋补偿标准:  
    (1)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前款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建安重置价(房屋重置价格)是指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被拆除房屋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的全新状态的房屋的正常价格。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包括房屋的装饰价值。简单说,建造同样的房屋需要多少钱再算上折旧率。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2)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  
    (一)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二)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本市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3)拆迁居住房屋,还应当补偿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4)拆除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本市有关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补偿标准执行。  
    (5)征地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土地补偿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 单位福利分房是否可以买卖
    1、单位房的产权是全部的房屋产权的,权人可以对房屋任意进行买卖,不需要征求任何人的意见。单位房的房屋产权是部分房屋产权的,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需要向单位申请进行房屋买卖,单位同意进行再次出售的房屋,权人才可以进行房产交易。
    2、单位房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需要先查看一下当时签订的房屋合同,看看房屋是否有出售的时间限制以及其他的情况的。合同内没有什么问题或是已经达到要求的,此类的单位房是可以进行房产交易的。
    3、单位房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要查看一下是否有土地证,没有土地证的房屋出售按照严格的规定来说是不可以的
    4、单位房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土地证的性质也是决定房产交易的关键因素,集体土地建设的房屋是不能进行房产交易的,即便是签订了购房合同也是无效的。
    国有土地建设的房屋才能进行房产交易。
    5、单位房需要经过单位同意才可以进行出售的房屋,房屋再次出售的时候,单位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单位房之前是出租的,租赁房屋的人有优先购买房屋的权利,这要看房屋的所属单位是否同意出售。
  •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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