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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请教下:我家小车与拖拉机相撞,由于是拖拉机违规驾驶,我家负次要责任,我家买全险,拖拉机车没买保险的。请问保险公司该怎样赔偿?我家车上没有乘客,只有我本人,受轻伤,检查费3800多元,拖拉机上有人受伤,送到医院治疗了。 我家车被撞坏,拖拉机也撞坏了。

我家车的修理费是全由保险公司赔吗?对方的车的修理费是对方自己赔还是我家的保险公司赔呢。还有对方车的人的住院费是对方赔还是我家保险公司赔偿呢?谢谢了

保险纠纷 2018-12-28 10: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买保险的车辆,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来进行交通事故后续的一些理赔问题。
    1、对方仅可以根据警方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之中,所划分的责任比例,要求你承担应当由你承担的修理车辆的费用。
    2、对方的主张是否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需要看对方主张是否有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就对方主张的因撞车所产生的“贬值费”,也就是所谓的折旧费,目前看,我国尚未有任何一部法律或司法解释,支持车辆的折旧费。所以,对方的折旧费主张不会得到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六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三十至四十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赔偿责任;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交强险的赔偿情况为:
    第一,在交强险限额内由保险公司不按比例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其中财产损失两千,医疗费一万,伤残赔偿金等十一万;
    第二,超出交强险限额内的部分,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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