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轻信网上虚假广告。如何维权。您好。我同事因为网上看到一款减肥产品:超级食脂益生菌,网购后有客服打来电话过来。据说需要量身定做等等。后来我同事觉得其中一款排毒贴比较有效果。就介绍给我。我因脸部问题困扰就咨询了该机构人员。自称孙总监。经他管理给我制定了据他所说的“量身定制”。可是产品回来后,我发现其中有一款产品有问题,盒子上写有IOCA,但是内部产品却是可唯体综合水果酵素粉。网上查询后未找到IOCA有此产品。请问如何处理此纠纷?并且我同事购买后来的产品时价格从1万多降到5000,几次之后降到1500。我觉得此机构很蹊跷。价格竟会有如此大的悬殊。请消费者维权能帮助我。

合同纠纷 2018-12-17 09: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产品质量虚假广告可能触犯虚假广告罪虚假广告罪属情节犯,其不仅要求具有违反国家规定,利用虚假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的行为,而且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虚假广告罪。听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虚假广告行为的;为多人实施虚假广告行为的;虚假广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致使多人受骗上当的;造成恶劣影响的;相信广告宣传的内容而接受所宣传的商品、服务,致使生产、经营、生活等造成严重损失或受阻的;导致人身身亡的严重后果的;等等。
    虚假广告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所谓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所谓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主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所谓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所谓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 提问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4年3月15日)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在解决消费纠纷,帮助消费者维权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和建议措施:请消费者务必先看商标,如果该商标有厂家或公司,可以通过该包装上面电话询问,你购买产品是否是其正常渠道经销的,如果是基本判断是该公司或厂家商标;如果该商标比较生疏,建议查询商标是否注册;其次请消费者务必先询问是否开具发票,能开则多数属于正品。一般从正规商超或网店购买产品基本都是正品,很少有假货。再次请消费者务必留好购物小票或发票,便于维权。
  •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根据以上规定,对产品质量问题的起诉,应该在发现自已权利受到侵害一年内提出,如超过一年,权利将不再受法律保护。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红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