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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结婚一周后回娘家住了半年,现在想离婚礼金要退吗?

结婚前跟他说的很清楚我不愿意跟大人住,但可以住近些方便照顾***妈,他和***妈同意了,而且说的特别好。然而婚后***妈虽然不睡在我家,可是天天早上九点来,晚上十一点才回去。去我家见我爸妈,我妈妈问他婚后是否要买车?正常人的思维应该是有能力就买咯,暂时没资金就说以后喽。结果他在我爸妈、外婆外公、爷爷奶奶等等一堆亲戚面前吹牛说婚后要买车,说的跟真的似的。婚后却说那是客气话,要买的话我要拿钱出来贴。本来礼金我妈就是想说拿来给买车的,可是总共就十万的车,他就只想出一万,要买的话得我自己拿。他亲戚说炒股有内幕,于是我们就商量说炒炒看。可我从没炒过,于是就把红包拿出来让我爸帮忙。他因为开户的事在街上很大声斥责我硬说我没跟他说,可事实上我是当他面跟我爸爸打的电话。他当时在玩电脑没听见就赖我说没跟他商量,事后也没道歉。***妈表面上待人接物面面俱到,可实际上很强势,钱看得特别重(结婚收来的红包按习俗第二天就应整理出来让我们自己存的,结果我让他跟***要了三天才还给我们),什么事都要插手管。他就很听***妈的话,为人小气没主见,脾气大还倔。本来想跟他好好谈一下,可是他态度实在是让人没办法接受,当晚跟他大吵一架后就回娘家了。 我家很传统,结婚前不可以和别人同居。虽然谈了两年恋爱,虽然知道他脾气急,为人小气。可是没想到他和***妈会这样极端,他会这么没主见什么事都要问***妈。结婚前什么都说的好好的,可婚后没有一件事做的到。车子的事、炒股的事我都可以不计较,可在娘家大半年他和***没来一个电话、短信,太让人心寒了。我现在想离婚,他居然说刚结婚就离属于骗婚!到现在也不觉得是他和她妈妈太过分导致婚变的,且不说我家境比他家好,我和他是谈了两年,领了证,正经办了酒席的。当初他们家给了三万多金器,六万多彩礼钱。金器我没要全在他家。如果要退,按规矩金器钱应该折合到彩礼钱里,离婚的话应该返还多少呢?请问结婚一周后回娘家住了半年,现在想离婚礼金要退吗?是否要买车?我现在想离婚

离婚 2019-05-12 16: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关于结婚,礼金方面的问题涉及广泛,有很多种情况,举个例子,礼金是否还,是否构成骗婚,如何判定?礼金钱归还的法定情形有三种,一是没有结婚;二是登记了单位共同生活的;三是男方给付礼金致使生活困难的。从你的描述来看,南方要求返还礼金肯定是不具备第一和第二个理由,如果其主张第三个返还礼金的理由成立则需要举证证明。 红包及首饰属于男方的赠送品,女方一旦接受即发生物权变动效力,女方无需返还。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离婚时,亲戚朋友赠送的礼金是否算作彩礼呢?具体来说,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亲戚朋友会把礼金直接赠送给男方家庭,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并没有得到礼金,当然不能算作彩礼;
    另一种情况是亲戚朋友赠送礼金是因为女方按照传统习俗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比如改口费、认亲费等,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算作彩礼,因为女方通过自己的行为支付了相应的对价;
    还有一种情况是亲戚朋友按照份子钱直接赠送给女方,这属于亲朋好友为使双方能最终缔结婚姻进行的赠送,符合彩礼的性质,能够算作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双方在离婚时关于是否退还彩礼的问题,是有法可依的。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返还额度的认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  
    (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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