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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和我住在一起。因为村里没有房屋基地,我们不能在胡同里建一排房子。我想问一下,这排房子不在老房子的使用范围之内。政府应该赔偿拆迁吗?

房产纠纷 2022-03-01 12: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户多宅”多出的房屋拆迁时是否给予拆迁补偿,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认定:
    1、面积总和符合宅基地面积标准;
    2、因农房继承、赠与等合法途径形成的一户多宅;
    3、宅基地合法买卖;
    4、因管理部门衔接问题造成的一户多宅;等等
  • 一户多宅多出的房屋拆迁时是否给予拆迁补偿,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认定:
    1、面积总和符合宅基地面积标准;
    2、因农房继承、赠与等合法途径形成的一户多宅的历史成因;
    3、宅基地合法买卖(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
    4、因管理部门衔接问题造成的一户多宅;
    5、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而另行建房造成的一户多宅
  • 征收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特殊情况下,在规划保留村,经区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也可以采用批宅基地自建的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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