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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6日,日本人怀孕五个半月,与丈夫分居。到目前为止,孩子已经两岁了,另一方没有为孩子承担任何费用。在此期间,另一方曾两次起诉我离婚,法院裁定我不会离开。现在我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他追讨赡养费吗?到目前为止,已经花费了12万儿童的费用。这12万是我从同学那里借的钱。如果我能起诉,我能得到多少?

离婚 2023-01-17 00: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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