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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咨询涉外婚姻的离婚程序。我(女)是加拿大籍,但是中国人,男方中国人,应感情不和打算离婚,应在那里办离婚?

离婚 2018-12-19 21: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按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涉外离婚程序 离婚登记程序:《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二款:“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诉讼离婚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指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时,受害方可以就精神上的损失要求另一方给予的精神损害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是每个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方都关注的焦点,但是,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明确的标准。
    因此,对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也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具体离婚赔偿金赔多少要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
  • 离婚程序怎么走?


    (一)协议离婚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备注:


    1、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2、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

    注意:协议离婚的条件:

    其一,确定有管辖权的民政机关。

    其二,双方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协议离婚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四、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协议离婚的结果:


    1、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为单身状态;


    2、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如果因离婚协议履行问题产生争议,当事人需起诉到法院解决。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

    起诉→受理→审理→(调解)或判决→(不服一审判决的在收到判决书15天内)上诉→二审→判决生效。

    注意:诉讼离婚的适用条件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3)夫或妻一方或双方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4)涉外婚姻和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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