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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拆了政府不征收也不赔偿,怎么维权?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屋拆迁的问题,我们家有一处仓库证件齐全,一直放哪也没人居住。但现在政府修建滚水坝需要拆房子,但是不征收也不赔偿,只是给签协议说如果半年内没开发商开发就给我家恢复原来样子。有的话就交给开发商处理赔偿,我们家的想法是要不就赔偿征收给政府,但政府说没钱只有签协议,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房子被拆了政府不征收也不赔偿,咨询一下关于房屋拆迁的问题,但是不征收也不赔偿,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拆迁补偿 2019-06-03 17: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拆迁房其实是可以买卖的,当然比商品房的风险来得大。
    拆迁房的买卖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无法过户,造成买方付了房款,但却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买方的权益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
    2、因为没有房产证,造成买方无法确认卖方究竟是不是拟卖房屋的产权人。卖方出示的安置补偿协议和房屋之间难以建立关联。
    3、卖方将房屋卖一个买家之后,有可能会再卖给其它人,这样买方就会无端转入与第三人的官司之中。
    4、房屋如果升值较多,卖方可能会反悔,买卖合同有被法院判定无效的风险。在此种情况下,其实买方并非处于无保护状态。
  • 房子拆迁应当按照房产证的房屋面积补偿,应当按照国务院文件办理。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
    其原因:
    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
    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
  • 征地盖房有相关的补偿标准,比如,房屋重置费用,搬迁费用,拆迁费用等等,不过具体可以跟开发商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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