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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发生争执各有损伤,如何赔偿?我妻子和别人发生争执,双方都动手了,都是轻微伤(皮肤擦伤),对方住院了,我方没住院(有急诊病历)。我们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吗?如果可以得到赔偿,那么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18-12-20 13: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轻微伤属民事侵权的一种,在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民庭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及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轻微伤发生后,当事人也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该公安机关可以给予过错方治安管理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因此受害方有权利要求加害方进行一定的侵权损害赔偿。
  • 按实际情况,打人打成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法院不可能定罪为故意伤害罪。但有可能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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