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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女28岁,于2009年10月结婚,婚后2年育有一子3周岁,婚后我在家看孩子,伺候老人,男方打工,有稳定工作(有五险一金),月工资1200元,在2013年6月我出来打临时工,收入不稳定。婚后男方品行恶劣,沾花惹草,曾经与多名女子保持不正常关系(他口头承认,但是我没有证据,仅有他的短信),近半年来夜不归宿,故意冷落我,男方口称已经感情破裂,现在要求离婚,离婚协议书已经起草好,请各位律师给予指点:我只想争取一点属于个人的合法权益!离婚协议书男方和女方于2009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于2011年8月育有一子,现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2、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儿子***有男方抚养,随同男方生活,今后儿子生活抚养费有男女双方共同承担,女方需按月分担儿子的抚养费用(女方按月支付抚养费600元,应于每月的1-5号前将儿子的抚养费交到男方手中或打入指定的银行账号,今后儿子教育、医疗等费用双方一人一半,共同承担),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女方可探望孩子(女方每周可探望儿子一次或带儿子出去玩,但应提前通知男方,女方不得私自带走孩子,女方如不按时支付抚养费,视为取消对孩子的探望权)3、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婚后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4.债务的处理,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有负债方自行承担5、违约责任的认定,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百分之三十违约金给对方6、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本协议一式三份,自颁发离婚证书之日起生效。注:婚后财产房子是公婆的,房子内的家用电器也是公婆出资购买的,我所打工挣的钱基本都用在孩子和家庭生活上了;一旦离婚,我就是一无所有、净身出户!据听说男方有透支卡,已经有5万余元的透支款未还。现在我想问的是:1、我们现在的情况是否算感情破裂??2、一旦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法律是怎样规定的?我现在的情况给多少合适?3.如果我现在不签字协议离婚后果会怎样?4、一旦离婚我这几年在家里的操持付出怎么计算?5、为了孩子我如不想离婚,该怎样做?女方如不按时支付抚养费,孩子的抚养费法律是怎样规定的?3.如果我现在不签字协议离婚后果会怎样?

离婚 2019-05-25 06: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孩子在哺乳期内,一般随母亲生活。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话,那么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对方到时候又不承认的话,那么法院第一次是不会轻易判离的,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在起诉一次,基本上就可以判离了。
    好,首先我国婚姻法上并未分居几年而自动离婚一说,只有婚姻法32条规定,分居满2年的,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现在如果你认为你们的婚姻实在无法继续的话,那么你可以选择离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也就是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你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而且要搜集他对你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不但可以一次就判决离婚,而且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损害赔偿的。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能证明是为家庭所负的应该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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