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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本人在今年5月份通过淘宝司法拍卖购得一处房产,拍卖确认书和裁定书都已下达,但尚未办理房产证,至今已闲置6个月,现租房客自我拍的该房产成功后,已生意赔钱为由,书写一份声明,放弃对该房产使用权。未收取任何租金,当我准备将房子重新出租时,二房东对我说,她与老房东签订有合同,至2019年。即使现租房客放弃使用,她仍有使用权。我想知道的是1.房子所有权变更,我与二房东有关系吗,能不能直接我与租房客对接。2?房租未收半年之久,我能不能终止合同3租房客放弃房屋使用,能不能视为合同自动解除我想知道的是1.房子所有权变更,能不能终止合同3租房客放弃房屋使用,能不能视为合同自动解除

合同纠纷 2019-06-16 14: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租赁合同包括房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汽车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等。
    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合同。
  • 物权法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备案效力与合同效力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备案效力即是法律确认了物权所有人,合同效力是法律对买卖合同的确认并以此为依据可以依法取得物权的权利。
  • 租赁合同有定期租赁合同与不定期租赁合同。
      在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及承租人均可随时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在一方当事人提出解除主张并经过相当期限之后,该租赁合同可以终止,当事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因此而消灭。
      在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届满而又未续签的,合同关系消灭。当事人对租赁合同期限约定不明确或未约定期限,以及未采用书面形式且当事人对期限有争议的,均视为不定期租赁。
      另外,《合同法》第236条规定,租赁合同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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