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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6个月没有签署合同,所以我没有签署在公共机构工作的机会。市政府文件已发出通知,财政已拨付资金,总工资超过2万元,为期五个月,3+2(未来两个月无工作)。1月初,我将1万元安置费退还给了单位,并带走了档案。现在单位不给工资了。咨询:不给我薪水合法吗?有没有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非常感谢。

劳动纠纷 2023-01-14 16: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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