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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公积金贷款买房,还在还款,前2天得知加不上老婆的名字,说要还清贷款后才可以可以加吗?或者有其他的方法加?

离婚 2018-12-16 05: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抵押,就是怕贷款人无法偿还贷款,作为一种抵押物,如果不按规定还款,银行就将贷款人的房产拍卖用来降低银行损失,而公积金贷款房产证要抵押到银行。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作为抵押物,需贷款还清后才能领取。
    经担保中心担保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不需要到房管局领取房产证,由担保中心代领房产证。此后,由产权人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担保中心领取。若产权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需全部产权人本人带身份证前往担保中心领取,若不是同时到场,可分别领取。
    银行贷款,那么担保中心就是银行,房产证就要抵押到银行。
  • 房产证上可以加姓名。
    想要改动房产证上的名字有几种不同的方法,会涉及到产权、债权、税费等各种问题。而且房产证改名字对于婚前、婚后,是否有贷款未偿清有不同解释,不同情况的办理费用也不相同。
    首先,搞清楚几个名字:购房合同:写几个人的名字都可以,但是注意购房合同上填写的购买人是谁,房产证就登记给谁。
    按揭贷款合同:只能写一个人名字,因为按揭购房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
    房地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名字,要求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持有,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
    房地产权共有(用)证:房产其他共权人持有,同样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这个证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双方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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