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您好,家住一楼,无阳台,因通风采光不好(基本无光),搭建一双层窗户用于养花养鱼晒衣服等,未落地与原始窗户齐高,邻居说窗户挡光挡着通风,让我们修改,还不让我们加装防盗网,在公众场合三头两头辱骂我家不要脸等等,又说要揍我们给我们砸窗户,后我们将窗户拆下,底座还未拆,因窗户拆下我家还未装防盗网,邻居遂拿着锤子等工具强行拆除我家窗户底座并损坏掀到地上砸,邻居未找任何机构或者司法部门对加装窗户进行鉴定是否违章,也没展示任何认定是违章的法律条款或者书面文件,给我们造成极其严重的名誉伤害,已报警处理,民警说这个不归他们管。请问我可以对损坏的窗户要求邻居赔偿并要求对我家声誉损坏行为公开赔礼道歉,进行上诉么?

债权债务 2018-12-16 1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如果对方侵害你的名誉,你可以要求他停止这一侵权行为,如果对方不停股权高,同时更加严重的损害你的名誉,在情节严重时有可能构成诽谤罪,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我国刑法中有关于诽谤罪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只有告诉才处理。
  • 损害名誉的标准就是对于受害者造成了实际的损失或者是精神的创伤。

  • 1、请求权的请求权的专属性。所谓请求权的专属性,指的就是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只能由受害人来行使,一般不可以让与或者继承。由于精神损害赔常常依附于特定受害人的特定权利,只有在其特定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并且达到一定的程度方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而根据我国《2001年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中所规定的权利,他们都具有一定的专属性。在原权利具有专属性的前提下救济权利也有一定的专属性。
    2、精神损害赔偿因素的多元性。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时,所考虑的的因素有很多。第一,从赔偿标准看,就有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第二,从基本结构上看,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还应根据人身权益、财产权与精神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来考虑。第三,从主观要件上看,还应该根据加害行为与受害人主观上的故意或是过失来判断。第四,从侵权行为发生的本身看,侵害的地点、场合、时间、手段等均应作为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考量因素。
    3、赔偿数额的不确定性。精神损害系自然人意识机能之反应,在内容和范围上具有主观性,根据损害赔偿的全部原则,精神损害赔偿亦有主观性。正是这样的主观性,导致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具有不确定性,即不能就同一损害事实直接规定损害赔偿的数额,即使规定数额,也须有变动的可能。而且就其功能而言,主要是为了弥补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痛苦,而用多少金钱替代补偿,也无法确定。
    当众辱骂如果是虚构事实的能构成侵犯名誉权或者侮辱诽谤罪,可以要求对方给予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衡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