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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对之前债务的承担应该如何分担?

股权转让 2019-02-22 15: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流程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无须提交本材料。
    5、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何转让股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分析说明】  
    1、股东之间转让不受限制;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视为同意转让的情形包括:其他股东自接到转让股权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不购买转让的股权的。  
    3、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4、2个以上股东同时主张优先权时,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按出资比例行使优先权。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如何办理,  
    1.内部转让  我国《公司法》采取股权内部自由转让的原则,即股东可以自由地向公司现有其他股东转让其所持有的股权。这种转让方式并不影响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因为股东内部的信任关系并没发生变化,只是可能少了一个参与主体。只要转受双方就转让的价格、比例、时间达成一致,其他股东无权干涉。  
    2.对外转让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这种限制实际上是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要求。股东向外部主体转让股权,破坏了公司成立之初形成的人合关系。因此,在外部主体进入公司之前,应经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以此来决定是维持原有合作团队不变,还是吸纳其他主体形成新的合作团队。但是,为了保障股权转让这一股东退出公司的唯一途径不受阻碍,《公司法》又对公司其他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做出了限制,即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拟转让的股权。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股权转让有什么手续  
    1、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2、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4、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5、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6、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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