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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未办离婚手续,婴儿经亲子鉴定非亲生(有省级司法亲子鉴定报告书),男方未收养该孩子,女方带孩子出走.婴儿属超生,男方是否可拒绝接受计生处罚.

离婚 2018-12-31 02: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根据《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如果收养孩子,必须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也就是说,双方在离婚之前,如果条件允许,应该去办理领养手续。其次,虽然该案例中,当事双方在领养孩子的时候没有办理领养手续,但是已经形成事实的领养关系。
    那么根据《收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再次,如果当事双方不能与子女解除收养关系,那么在双方离婚时应该按照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确定抚养权,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 一、如何合法收养子女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才是合法收养。   
    (一)收养人本身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   
    二、合法收养子女流程收养应按申请、审查、登记程序办理。   申请: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登记的原则及收养法规定的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依法办理。   登记:经审核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非法收养子女的抚养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而收养子女的,对收养人按哪些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法定条件但未进行登记而收养的,按一千元的金额征收;   
    (二)无子女但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前一年按二千元的金额征收;   
    (三)有子女而收养的,按照子女数比照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
    (一)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 夫妻一方有婚外情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想离婚的,那么,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由于一方具有出轨行为,那么法院可以成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的若干意见》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 离婚手续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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