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实体店9月26日购买了一款米歌210R手机,后来当天发现充电和网络问题后,第二天店主给我进行了换新机处理,当时也答应如果此款机型还有问题,无条件进行退货处理,我安心离开。在第三天,因为手机标注有32G的内存,我打算用手机存一些图片,一插入电脑显示只有11G的容量,感到疑惑后,登录了米歌的网站查询,没有看到发布这款手机型号,最新的型号是210的,而不是210r.疑惑顿生,于是下载了相关检测手机软件,检查到是11G,4核的,不是商家说的32G,8核。感到肯定是买了有问题的手机,网上搜索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可以检查真伪,查询后,原来这个210R系列没有注册入网许可证,担心误会了,特意电话咨询了他们的电话,所给到的答复是,入网许可证是真的,但是,不是这个210R的机型,应该是210的。不可以同一个机型,但是里面的参数不对。而且,也是不可能说出现,先放市场销售再申请许可证,也不能是同一机型里面分了小类而贴上一大机型的入网许可证,这个肯定是有问题,工作人员建议我立即直接到工商局和消保机构举报。得到结果后,我打印了相关资料,第二天9月28日马上到实体店质疑这款手机有问题,要退款退货要求赔偿,但是店主一直说这款是真机,不处理。沟通失败后,我在现场打了12315举报电话,工作人员没有过来,要我等待20个工作日。也打了110电话,110说这个消费的方面他们不管,打12315就可以了。在9月30日,终于有工商工作员咨询问题,煎熬等待后,在10月8日,终于才接地方的工商部门电话了解情况,在10月11日,就是今天,工商工作人员告诉我,这款手机他们查阅后,没看到有问题,模板显示是32G,8核,我提到的只有11G,那是因为里面存了软件,就少了,我质疑,这32G的我都没存下载多少东西,几乎没动,到手就没了22G,这扣除的也太多了,任何手机,也不可能说买一个房子100米,到手只有30米,谁愿意阿,但是工作人员,告诉我,有这个可能,我问这可能吗?!!接着他提到,入网许可证的问题,他说店铺给他解析是,同一个型号里面的新发型号机,就可以用申请的那个,但是手机这里面的参数完全不一样阿,还同一型号阿?我又质疑了。接着工作人员告诉我,除非了质量问题拿出证据,否则我不能要求商家给我退款退货,还有如果我对手机有质疑,要我自己去相关部门做检测报告,拿出证据才能举报他们,这合理吗?请问工商部门是没有检测手机真伪的方法吗?需要消费者自己去检测报告吗?这工商部门有啥作用呢?还有,这明显的夸大容量32G,这也不能是退款退货的理由?在进店的时候,我已经明确告诉店员,我要大储存量的手机,他们就立即给我推荐了这款。这不是误导吗?还一直强调米系列,在多次问是不是小米手机时,也是只是回答是米系列,一个系列的,这不是误导?他如果不是,直接告诉我不是小米手机就可以了,就一直没明确说。12315人员告诉我说,这是我可能听错了,我要自己承担责任,还说,人家明摆着卖,你就自愿掏钱买,这都是合情合理的,人家没有任何强迫你要买,你这都是自愿的,自己没有看清楚商品的内容,没有问清楚就购买了,这就是你自己的问题,你要自己接受这个结果。我一听就彻底失望了,我这消费者能学会这么多辨别真伪手机的机型,还需要你们国家机构了来制定制度,来规范卖家阿,我自己会看,还要这些部门做什么用?我现在是非常怀疑,这个12313的工商部门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直接验证手机真伪的?还是要我们消费者自己去花钱做检测的?万分期待律师好人的回答!!万分感谢!!要我自己去相关部门做检测报告,请问工商部门是没有检测手机真伪的方法吗?还说,没有问清楚就购买了

综合法律 2019-06-16 07: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依据“三包”第9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10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换调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上述“三包”规定虽然没有明确不能收取运输费用,但是在销售时商家承诺免费送货,之后因产品问题而出现退换货产生的费用,就应该包含在免费送货之列,而不能再找任何借口进行收费。
    据此,产品在“三包”期内维修时所产生的运输费用,也不应让消费者承担。
  • 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手机方面的规定:手机三包法  
    一、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生产  者或供货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二、《规定》是实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作出更有利于维护消  费者合法权益,严于《规定》的三包承诺。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  责任。  
    三、销售者在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时,应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并准确填写、加盖印章。应开箱  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四、修理者应认真记录修理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修理好的  移动电话机商品,并如实完整地在三包凭证上填写维修记录,承担因自身修理过错造成的责任的损  失。  
    五、生产者(进口者视同生产者)应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书;移动电话机主机机  身贴有进网许可标志,并随机携带该机型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和三包凭证;保证移动电话机  商品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符合产品说明书等明示的性能及功能。  
    六、移动电话机主机三包有效期为1年。附件的三包有效期为:电池6个月,充电器3个月。三包有效期自  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  
    七、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依照本规定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应当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  。  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  依照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第90日  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规定负责免费修理。  
    八、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修理者免费修理。修理者应当保证修理后的  移动电话机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九、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无法开  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无振铃、拨号错误、非正常关机、SIM卡接触不良、按键控制失效、无声  响、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等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  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  。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退货、换货主机保证无非人为质量问题并附上厂商检测报告享受免费调换服务,手机盒子不要遗失  !您需要更换的手机必须保证其外观(外壳、天线、显示屏、面镜)没有损坏,否则不予更换。所有  手机均由厂方保修一年,配件保修三个月。(天线/外壳/液晶板不在保修之列)  
    十、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出现上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  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随即赠送的  礼品不属于更换和保修范围之内)  
    十一、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上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  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  
    十二、在三包有效期内,电池、充电器、移动终端卡、外接有线耳机、数据接口卡等移动电话机附件出  现性能故障的,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的附件。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  使用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单独销售的,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与主机  一起销售的,按退货当时单独销售的价格一次退还货款。  
    十三、送修的移动电话机主机在7日内不能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免费给消费者提供备用机,待原机修好后  收回备用机。  
    十四、符合换货条件,但销售者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它型号规格的商品而要求退  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的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十五、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者有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  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但对于使用过的商品应当按价款每日
    0.5%的折旧率收取折旧费。  
    十六、换货时,应当提供新的商品。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货  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十七、对于在经营活动中赠送消费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应当按照该《规定》承担三包责任  
    一、手机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有故障,您可以退货、换货或修理;8天至15天,可换货或修理;1年内免费包修。“三包”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可要求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手机。  
    二、手机主机“三包”有效期1年,电池6个月,耳机3个月,充电器、移动终端卡、数据接口卡1年。有效期从开发票之日算起,扣除修理时间。  
    三、商家7日内不能修好的,应免费提供备机;超过30日未修好的,用户可凭发票和“三包”凭证要求免费更换手机。  
    四、“三包”凭证包括发票号码和日期、主机及附件型号、机身号、批号、进网标志、产地、销售者资料、消费者资料、修理者资料。消费者丢失发票和“三包”凭证,依机身号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期的,以出厂日期后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  
    五、为了更好保护自己的权益,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首先应主动要发票,而且要求在发票上将手机的厂家、产地、序号、出厂日期、串号等事项标注齐全,并注意核对串号。关于进口电池,消费者在购买时有权利要求看报关单的复印件。
  • 如果经过多次催款,仍然不退款,可以向法院起诉,准备以下材料: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 消费投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有5条,这5条途径任消费者自主选择: 一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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