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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4号,也就是农历2011年12月二十一,晚上八点左右,我叔叔从镇上骑摩托车回家,那天下着小雨,晚上镇上电路检修,全部停电,走到一个十字路口,当时只看见前面一辆黑色轿车停在马路上,不知道搞的,导致出了这个交通事故,人就昏迷不醒,在地上躺了半个多小时,幸好有好心人发现,赶紧通知了家人,家人赶到现场后,并且立即报警,在等急救的车的时候,据旁观者说,当时那里还躺了一个人,而对方没有几分钟就被那个黑色轿车送往医院,旁观者还说了这个人(指我叔叔)怎么不一起送往医院,对方装着没有听见,就走了,对方没有报警,当交警到现场勘察无现场,而且没有对我叔叔理会我叔叔。住院数日之后,对方打电话找我家人要求赔钱,当时我叔叔意识还不清醒,就说等我叔叔出院再解决,在医生的精心治疗下,我叔叔24天出院了,到现在身体才恢复了一些,到交警大队做了笔录,从出事到现在没有去调查双方的伤情和现场的精细调查,就断言说是我叔叔的责任,我的摩托车往左边翻了,可是前轮右边的小牌照掉了,我叔叔进医院时,大脑有血肿,左锁骨和左肩胛骨骨折,左肋骨断了四根,做笔录时,我叔叔问交警停在马路的轿车没有责任吗?交警说让我方去找车子,我叔叔就说不用找,就是对方的姑父,可交警说找到了也没有用,还是叫我赔偿对方的钱,(我叔叔住院花3万块,对方实际上只用了9000多,却说用了1.2万,早就出院了,并到处玩乐,就是迟迟不办住院手续)。交警没有做任何的调查也说用了1.2万医药费。请问律师,我叔叔有责任吗?承担多大的责任?并且我叔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叔叔问交警停在马路的轿车没有责任吗?还是叫我赔偿对方的钱,我叔叔有责任吗?承担多大的责任?

交通事故 2019-06-05 02: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出现的工伤医药费:  交通事故的工伤医疗费用有第三方支付。工伤保险是不给报销的。
      如果第三方拒绝支付或者无法支付,那么工伤保险可先报销后找第三方要。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也只有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是权威的,其他任何人或机关的说法都是没用的,建议还是先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在看,如果对事故认定书认定书的认定责任不服的话,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会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解决此案,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如有需要可委托律师根据你们的情况计算赔偿清单。
  • 双方交通事故及单方机动车事故中受伤的城乡医保参保人员报销医药费需提供的材料
      
    1、住院发票原件
      
    2、住院费用清单
      
    3、出院记录(小结)复印件
      
    4、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5、经法院判决或民事调解的,还需提供判决书或民事调解协议
      
    6、如伤者本人驾驶机动车受伤,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
      
    7、由户口所在地村或社区以及乡镇提供的意外伤害证明
      
    8、初诊记录
      
    9、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单方交通事故是可以的,直接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定损员现场勘查后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内的会把赔偿款直接打入投保人账号。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条件及流程:
    一、适用范围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故及成因无争议,车辆能够自行移动。
    (二)事故各方车辆均已在本市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单车损失在2000元(含)以内。
    二、发生事故后具体操作流程
    (一)记录双方信息双方车主应先互记下对方的车辆号牌、联系电话,确认基本事故事实及成因后,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
    (二)事故报案双方车主用手机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警,说明事故情况,并取得保险公司给予的报案号。
    (三)自行协商约定时间到快处中心办理理赔手续双方车主相互查验对方的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检验合格标志等,相互约定时间及服务点,于24小时内共同前往快处快赔服务点办理理赔手续。
    (四)快处中心理赔流程1。前台登记车主先在前台进行信息登记,在保险公司报案的向快处中心提供报案号码并进行相关信息的登记。2。认定责任,填写协议书或出具事故认定书车主所带证件由快处中心查勘定损人员进行查验,查勘定损人员和民警共同对此次事故涉及车辆进行勘验,确定事故真实性,成因和责任。对于符合自行协商范围的,车主应填写《天津市机动车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需要民警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在对事故进行查勘定损,分清责任,由民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车辆查勘拍照事故认定完成后,由保险查勘定损员对受损车辆进行查勘定损。保险查勘定损员会对双方车辆进行拍照,包括牌照,车架号或者发动机号,交强险标识,受损部位,行驶证和驾驶证。4。车辆定损出价查勘定损人根据受损部门进行定损,而事故车辆需要拆解定损的,车主可以在快处中心所在的维修企业就地修理。这里需要车主注意的是,如已在保险公司承保4S店专修附加险,可以要求承保公司定损员到快处中心按照4S店维修价格进行定损,否则快处中心将按二级维修企业修理价格定损。凡是按照4S店价格定损的,理赔时应提供4S店专修发票,否则将按定损价格的70%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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