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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5年8月11日加入公司,并于2016年8月20日离开公司。在这段时间里,公司帮我支付社会保险费,但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由于拖欠三个月的工资,我自愿离开了公司。为了拿回工资,我申请仲裁。我可以要求公司给我什么相应的补偿?

劳动纠纷 2022-03-14 06: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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