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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已经离职了,因为公司拖欠工资,我去劳动监察大队了,公司没有给我签合同,我要求补偿我双倍工资,劳动监察大队要求我跟公司再补签一份合同,是合法的吗?

其他 2019-03-11 23: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双倍工资
  • 可以通过下列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在薪资讨要过程中应当注意有关证据具的保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工卡、厂牌、出入证等)、收入证明如工资条、工作证明如考勤表或签到表、派工单等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以及收入、工作时间等相关证据。当然,如果你因为公司没有发放工资而选择辞职更换工作,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允许的,但是一定要符合相关程序,避免使自己产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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