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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用假离婚手段骗取财产,离婚时前夫要求所有财产归男方所有,我还要抚养四个小孩,三个月后,我要求复婚,前夫不同意.即又签定离婚补充协议,进行财产分割,有居委会见证,10年后前夫起诉我,所有财产全部归他,说是赠送,法官居然还判我前夫胜诉,我的孩子说;妈妈悲哀,法律悲哀.法官卑鄙.我不知到底那错

离婚 2018-12-21 19: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首先,双方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网上有很多范本可以作参考),把财产分割方式、小孩抚养权归属、夫妻共同债务等内容在协议里写清,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协议就成立了。
    然后拿上户口簿、身份证、单人免冠照片以及本协议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即可。
    如果符合离婚条件的,民政局当天会颁发离婚证。
  •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协议离婚具备特点:
    1、程序简易、便捷。
    2、离婚协议易于当事人自觉遵守和履行。
    3、避免了讼累,缓解了婚姻当事人的仇视和敌对。关于你们离婚的协议:“对小孩抚养权及探视小孩的约定时间或告知时间等有关注意事项要明确,没有明确细节的抚养方可以主张有关探视权利和义务。”如:孩子父母口头协商探视时间、期限、安全、注意事项等其他问题;无法达成共识,且故意瞒抚养方私抱小孩可按失踪小孩报110处理。能够协议离婚我相信通过当事双方协商可以解决问题,关键还是要和谐,先协商或通过居委会协调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是最好的方法。
  • 离婚时在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之日起房产即已经归属于夫妻一方了。再次离婚,婚前财产除非二人协议约定为共同财产,否则永远不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这里有一个风险需要提示一下,虽然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之日房产就已经归属于一方了,但是若是房产先前登记的仅仅是夫或妻方一人的名字,一方将房产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而第三人又支付了合理的对价的话,则构成法律上的善意取得。
    建议拿着法院的生效判决直接去房管局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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