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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我向男朋友登记后,他卖掉了婚前房子,然后我们用这笔钱再买一套。这房子属于公共财产吗?

离婚 2022-03-14 17: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婚前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的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者个人所有,即使婚后卖掉,所得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婚前付的首付,但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那么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卖掉所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等
  • 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一般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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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他婚前的房子卖了,然后我们用这笔钱再买了一套。请问这套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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