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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是一名残疾人(左腿截肢),2013年12月4号早上走在在武汉市沌口开发区黄陵桥附近被一辆货车侧面挂倒,造成左肩及右脚等多处骨折,肇事者已逃逸,现已过去30小时,交警未找到肇事者。现已手术花费2万元,还待第二次及第三次手术,本人家境困难,现已无力负担。请问:1.我家这情况?在武汉市如何申请交通事故社会基金2.还可申请哪些救助现已无力负担。1.我家这情况?在武汉市如何申请交通事故社会基金2.还可申请哪些救助

交通事故 2019-02-14 19: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扣12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关于交通事故骨折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协商解决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首先,事故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力比例来综合认定。
    其次,赔偿项目。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这一块,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抚养费等。
    同时,还要区分户口问题,城镇户口(含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的农村居民)和农村户口,赔偿标准也是大不相同的。对于伤残等级需鉴定确定。
    最后,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如果对方有保险公司的话。
    先由保险公司在12万元内全额赔偿损失,超过部分按责任比例由双方承担。
    然后就是要就骨折的程度进行伤残鉴定。我国伤残等级一共有10级,最严重的是一级,最轻的是十级。
    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具体的赔偿金额也是不同的。
  • 对于交通肇事致人残疾的,侵权人应该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对于截肢的,就是要赔偿安装假肢的费用。但是,法律对于安装的假肢的标准是有规定的,只能是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普通的标准就是市场上销售的假肢的市场中间价,可以理解为是平均价格,既不是最好的、进口的,也不是最差的,是市场中等价位的假肢。这种要求法院是会支持的。同时,因为假肢是有使用年限的,那么在达到使用年限后更换假肢的费用,也可以要求侵权行为人继续承担。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要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取得驾驶证。交通肇事后逃逸,没有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罚款的处罚,可以并处拘留,不吊销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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