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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偏远农村的,村里群众聚资建一个文化中心,我村以包工包料形式发包给一个私人老板承建(承建方无资质),合同期为五个月竣工,但承建方没有五个月完工,还在合同期之外有一位工人出现安全事故,现已经瘫痪,施工合同中说明:施工方如果出现安全事故一切由施工方自己负责。(施工方工人在斜坡屋顶施工时是自己穿拖鞋而滑落受伤),请问我村是否有责任?

合同纠纷 2018-12-20 15: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先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职工的受伤属于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所谓的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进行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工地工人受伤申报工伤保险的流程:
    1、项目社保经办人备齐规定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参保申请;
    2、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办理参保手续即可。
    3、建筑施工企业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缴费通知单》到银行缴费。
  •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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