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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10月18日,我在苏家屯房地产中介公司租了一套房子,每月租金500英镑,半年付清。我还签了一份租赁合同。10月28日下午,由于其他原因,我不想租它。我打电话给房东进行沟通。那是我单方面违约。毕竟,这是我的违约行为。第一个月的租金是500元。我还同意再赔偿一个月的租金500元,总共1000元。合同中还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必须赔偿另一方一个月的租金。经纪人让我和房东联系,但房东说他已经支付了所有的取暖费。他非常坚决,说不可能退款给我。他说他只能让我转租,但他没有退款。后来,中介说要帮我转租房子。这房子已经一个星期没出租了。如果房子不能一直出租,我现在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2-03-16 10:4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违约赔偿的规定如下:
    1、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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