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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1993年交款购买了单位的福利房,但是没有交款收据或发票,问了单位会计说当时没有。他1994年再婚,但是到2000年才办的房产证,房本共有人是再婚配偶的名字,他配偶三年前去世,现房产证的共有人副本被她的三个子女拿着,请问她的三个子女有权分得这房产吗?

房产纠纷 2018-12-26 19: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没有房产证还是暂时还没有办理下来房产证?首先的确认该房屋是否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若是你父母共同财产,则在你父亲去世后,你父亲所享有部分产权则作为其遗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有遗嘱的除外)进行继承。
    所以你母亲和你的兄弟姐妹将都对该房屋享有继承权,所以要是出售该房屋就必须要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方能进行。
  • 房屋属于不动产,以不动产登记证书上登记的人为权利人,一般在房产证上加名之后就属于共有财产,要是有共有人在没经过其他产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转让或是怎么的,那么就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房产证共有涉及的情况较多,包括婚前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婚前签约购房但房产证没有办下来,算不算个人财产等系列问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
    (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1、共有权人简单来说就是房产证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产权人,房产证上的人即为共有权人。
    2、法律上共有权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相应的共有权人也就分为两种。合同上的共有权人指的是按份共有人。
    3、共同共有这仅存在于法律规定的少数情况。如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遗产为分割前继人共有。这几种情况下,出售物业需要所有共有人同意。
    4、按份共有,除了共同共有的几种情况外,都属于按份共有的情况。如A和B共有一物业,两人各占50%的份额的份额,两人可以分别转让其各自的份额。
  • 如果你确定想买此二手房,为防意外,你应这样做:
    1、合同上的名字和房产证上的名字最好一致;(防二东家转手)
    2、现在为了防止夫妻一方偷卖房子,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你签的合同,最好要求对方夫妻一起到场签约。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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