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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同学孩子百日宴后,同学a和同学b发生矛盾,同学a喝酒烂醉如泥,我和主人家招呼同学a等待其家人来接的时候,同学b的朋友来把a打伤至轻伤,打人者我认识,第二天去派出所录口供时我说我不认识,后面派出所调查后把同学b抓了,b也承认是他朋友打的,但是不是他直接让他来打的,这时派出所又让我去录笔录,我就又说了当时真实的情况,也说了打人者我是通过b同学认识的。现在当事双方走司法程序,我会不会因此被认定作伪证。

刑事辩护 2018-12-20 20: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醉酒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如果构成轻伤就有可能判刑,最好协商解决吧。
    根据受害人的伤势鉴定确定是否构成犯罪。根据法律规定,殴打他人,经公安机关对受害人伤势做出鉴定,构成轻微伤的,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侵权人进行处罚。
    构成轻伤或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醉酒人的刑事责任。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 打人要分情况对待
    1、如果仅是构成轻微伤,要处15天以下拘留或罚款
    2、如果构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如果轻伤经过鉴定后依法被认定符合相关的工伤标准的情况下,可以在由工伤保险时,获得公司的赔偿并且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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