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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家庭纠纷,我的父亲喝醉酒后买了把管制刀叫我的小叔和他打架,家里人让我和弟弟去劝他,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和弟弟报警了。大约十分钟后三个派出所民警过来把我的父亲按住抢了管制刀,出于当时的情况,我叫民警把刀交给我,他顺手把刀交给了我。在情急之下我把刀拿去丢掉了,我当时的想法是害怕我的父亲反抗抢刀,伤人伤己的事情出现。大约十几分钟后我来到派出所,一个民警问我刀在那里,我说把刀丢在水里了,他说让我去找出来,我说可能找不到了。忽然就有两个民警冲过来把我按倒在地,说我藏管制刀,说抓我进去,还说要整死我。这种行为是警察该有的吗?就像一群土匪。后来我说我去找回来,求了半天他们才让我去找刀。当我把刀找回来带到派出所门口的时候,我感觉是李刚出现了。一下就跳出一个胖子,说他是派出所所长,你敢在所长面前大声啊!一大堆教训,恐吓的话训了半天。然后把我带进派出所说要拘留。实时从我一进派出所的门口,里面的民警就开始恐吓我说要抓我进去关起来、拘留、整死我的话。整个过程我没有动过手,派出所里应该有监控摄像头可以看到。我现在后悔当时没有让家里人用手机把整个过程都录下来。在派出所我感觉我像狗,一点人的权利都没有。我像进了流氓窝,碰到了黑社会,碰到了土匪,被羞辱得想死。我是一报案人,不是犯罪嫌疑人。

刑事辩护 2018-12-26 14: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造成轻伤及以上伤害的,涉嫌故意伤害罪,警方侦查完毕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造成轻微伤的,警方会进行调解,也可能对伤人者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可能涉及的赔偿: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7、精神赔偿金
  •  打架斗殴报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事发后6个月内报警,公安机关都会受理调查的。但是事发后几天报警,证据会灭失,公安机关调查后,证据灭失,没有证据证明的,公安机关会终止调查。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醉酒打伤他人根据法律予以治安处罚,同时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医药费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打架具体要看事情的经过,比如是员工在外打架斗殴,如果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是可以直接被辞退的,如果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要看是否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可以以员工给单位带来不良影响而辞退员工。
    在《劳动合同中》员工有符合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时,单位是可以辞退员工并且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不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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