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2012年10月份不知道情况下认识了一位男性,他骗着我说没有结婚,然后我就和他确定了男女关系,在外面租房,13年3月分怀了小孩,4月1号他老婆打电话来叫我把孩子打掉。我当时问男的那个是不是他老婆,他说是,但是他会在13年底把手续办好,我就信了,然后我就和他到广东租房打工,怀孕期间他都很照顾我?,也没有回过家,我们两个千辛万苦的孩子生了下来,是一个男孩,他爸妈和我爸妈知道后就一直打电话来叫他把孩子送人,不准他要那个孩子,我因为身份证到了期办不了孩子的出生证明,我在孩子满月的时候我就回我爸妈家去办身份证,孩子留在广东他自己带着,回到家后我家人不户口本我也不给我再下广东,把我软禁在家中。到第三天他带孩子回到我老家在市里开房等我,那天晚上我还是出不去。他就打电话给他妈妈,和他的老婆,第二天早上他妈妈和他老婆来到我们市里,把小孩抱给了他的姨妈,听他说是他姨妈找人养那个小孩。过几天他就和他老婆办了离婚手续就去我家找我。我家人把他赶了出去之后,当天晚上我家人就打了我,第二天我就离家出走跟了他在他们市里租房,??现在他妈妈一直打电话来骂我,要求我离开她儿子,说不给我进家门,死都不给,我跟他妈妈说让她还我儿子,我就离开他儿子,她就不承认她把我儿子送走了,她说不知道我在说谁,又问我儿子在哪里?现在协商不了,我可以报案吗?如果我报案了孩子的爸爸会不会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孩子的出生证明还没有办。我当时问男的那个死都不给,我可以报案吗?

刑事辩护 2019-03-04 12: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能够就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达成协议,则可以直接完成离婚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写明应当由谁享有子女抚养权,并且就离婚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进行说明。然后夫妻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并就离婚协议书进行备案即可。
  • 离婚后孩子户口、离婚后小孩户口怎么办: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 由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就属于同居关系。法律不支持也不鼓励,不在法律调解的范围内。这是他们对自己生活状况的选择,同居关系存在、解除与否法律不予干涉,其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同时,由于双方是同居关系,那么就不存在离婚,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另外,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为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因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1、婚前个人财产归属个人所有,不参与离婚时的分割;
      
    2、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分割;
      
    3、法律依据:
      1)《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文山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