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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我给朋友贷款担保签字了,至今未还,信用社也一直未提醒,那么现在我应该还款吗?

债权债务 2018-12-22 09: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 信用社还款的情况涉及很多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农村信用社怎么还款?可以用网银还款。 网银关联银行卡,或用网银转账到贷款的银行卡里面就可以了。
    一、首先打开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主页
      
    二、进入个人或企业网银页面请根据提示下载网银助手,网银助手能帮助您一次性自动化完成USBKey驱动、密码输入、证书签名等安全控件的安装。
      
    三、按照USBkey背后序号的前两位数字来选择驱动(如:打头数字为62,则选择型号62的驱动进行下载。)之后请插入USBkey,为了您的账户安全,请设定USBkey口令。(密码格式为字母加数字位数在六位以上,密码长度支持6—12位。)
      
    四、点击登录网上银行按钮,个人网银输入本人的卡号或证件号,登陆密码则是在柜台办理网银时在密码键盘上输入的六位数密码。企业网银用户的户名系统自动反显,需输入的登陆密码即是密码信封上打印的初始登录密码。
  • 《担保法》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⑴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⑵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⑶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⑷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⑸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⑹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担保法》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⑴土地所有权;⑵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⑶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⑷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⑸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⑹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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