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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二胎,但是是计划内的。部门领导知道我怀孕后,天天对我进行辱骂。说我把办公室当作生娃儿的地方,说我把公司当作个人繁殖基地。还给我老公打电话,挑拨夫妻关系,幸好,老公相信我。但是我个人精神很受伤。现在,她说,公司有其它安排,要调动我的工作,调我到其它地方。我现在坐车上班需要半个小时,来回不会超过一个半小时。现在她要调我去其它地方,每天坐车来回要四五个小时。而且又是我不熟悉的工作。我一直在拒绝。她说,大家都服从公司安排,就我不服从,说从来没有见过我这样怪的人。她很淡定的告诉我,如果我拒绝公司安排,就是不服从公司管理,公司有理由开除我。后面有同事告诉我,她说,如果我把孩子打掉,她还可以考虑不变动我的工作地点。我第一次生小孩,是工作到生产的。是剖腹产。剖腹产第二天,就开始接听工作电话,月子里也做了大量工作上的事。四个月产假,2/3的时间是在家里远程工作。她却说,这是我应该做的。我很苦恼,恳请各位大师给予援助。谢谢!但是是计划内的。部门领导知道我怀孕后,还给我老公打电话,挑拨夫妻关系,就是不服从公司管理

离婚 2019-05-26 10: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履行均要求书面化。用人单位单方面随意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是违反法律的规定的,无书面变更协议的,变更行为无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应当交付一份给劳动者持有。
    故你可以拒绝调动工作地点,如果单位强制履行你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
  • 一般情况下,要调动员工岗位或是工作地址,需与劳动者协商的。劳动合同法也有规定,劳动合同存在重大变更,除非你们双方签的劳动合同工作地址有写到目前要派去的工作地址又或者改变的工作地址不属于重大变更,否则,都是需要协商。
    还有岗位的调整,对于工人工资是否变相减少、劳动强度是否变相加强等等,这就是关于你提出的公司同等岗位调动是否必须去的回答。
  • 1,劳动法规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必须是依法向劳动者公示或通知的。如果在你发行为之前单位没有相应的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而是在你发生行为之后公布的,对你以前的行为应当是没有效力的。
    也就是说,不能依据灾后颁布的规章来和你解除合同。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除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单位不能解除合同。并且要实行特殊保护,既不能安排从事一些不利于胎儿和孕妇的工作,具体是哪些工作,国家有规定,你说说的跑市场,我不了解具体情况,不知道属不属于禁止性的规定。
  •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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