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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14岁,父母均为法定年龄结婚,但是没有办理结婚证,只有医院的出生证明,能不能给孩子上户口?是在父亲还是母亲所在地上户口?是否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是,要缴纳多少?谢谢,急需!但是没有办理结婚证,能不能给孩子上户口?还是母亲所在地上户口?是否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要缴纳多少?

综合法律 2019-01-22 20: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领养孩子入户登记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满足领养条件的市民需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房产继承者不需要出生证明。
    继承手续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件
    2被继承人房产证原件
    3被继承人单位开具的履历表可以证明与继承人的关系
    4继承人身份证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首先,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
      第二步,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第二个证明;
      第三步,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一个“出生情况说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它作为“人生第一证”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在办理许多证件手续中,出生证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旦丢失,在今后的生活中将带来不少麻烦。
    所以,家长们应妥善保管子女的出生证明。
  • 关于新生儿出生证的办理,通常情况下具体依照下列事项进行办理即可:
    所需材料
    大部分地区的医院规定新生儿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用到: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原件、保健手册回执单、母亲出院结账单、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口簿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及本人页)、生育证(准生证)等。
    注意: 具体需要提供的资料以当地医院为准,但住院之前尽可能准备详细一些,以备不时之需。
    办理流程
    1、凭父母双方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出生医学记录由产房大夫认真填写完整。
    2、领证人认真、详细检查出生医学记录,确认无误后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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