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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买一套住房,二年半的新房(未装潢),卖方要求一次付清房款后,可以给房产证到银行抵押贷款。然后双方签一协议,二年半后才能过户(此房含部分福利性)。请问有什么问题吗?后过户有什么风险吗?协议要公正吗?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银行 2018-12-19 02: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子贷款中是不可以过户的,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房屋在按揭抵押期间,是不能进行过户等行为的;只有在解除按揭抵押后,相关房屋才能进行过户。
    有贷款抵押的房屋不可以办理产权过户。
    只有贷款偿还结束才可以过户。 你可以自己先把贷款还掉,在由你亲人申请办理贷款。 如果没有足够的现金还款,就申请办理转按揭贷款,把债务转到你亲戚头上去。当然也要别人同意的情况下。
  • 无房产证二手房过户  过不了户,到房管局办不了手续。如果要买的话,会有风险。至少应该到公证处办理一下买卖协议的公证。再去房管局问问可不可以办委托书公证,如果以后产权证下来以后,也不用再去找房主。
    因为如果到时候房主找不到,你可就惨了。  只公证不过户对买房人来说存在巨大风险。因为在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
    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  另外,公证机构应该根据房产证的所有权而不是根据买卖合同来做公证,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走诉讼程序,其公证效力也将受质疑。
    买房不是一件小事,动辄就是几十万,所以提醒消费者,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定要多加小心,目前还没有一种合适的办法处理这种交易,保证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失。

  • 一、二手房房产证的问题。房产产权证是整个房产交易的核心,你必须要清楚自己的房产证信息。例如:二手房的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房子面积有多大,是不是抵押物业,属性是什么等。房产证没有办理完毕的房子是不能卖的。
    二、全权委托公证。如果说卖方卖的二手房是一个带有银行按揭的楼,如果卖方资金不够雄厚,那么就需要有一个赎楼的程序,在这个程序中,一般是委托二手房中介,以及担保公司全权处理的,以达到赎楼以及卖楼的目的。因为全权委托,中介可以不经买房的同意而自行买卖该二手房。这是卖家需要注意的一点。
  • 个人在诚信系统中没有贷款余额的,再次购房都将视为首套房。也就是说,个人贷款买的第一套房已经出售或者结清,再次购房都按第一套对待。已利用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并有贷款记录,不论其贷款是否还清,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贷款的,均按照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据了解,第二套房界定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已利用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申请房贷,将视为第二套房。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只要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在各个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没有住房贷款业务正在发生,并符合其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都可以获得相应的批准。
    也就是说,购房者只要不欠银行房贷(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就可以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如果您的第一套房贷款尚未结清,您将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建议可以使用商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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