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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补充:你好,首先谢谢你对我的回答我很满意.我没有说清楚我说具体些希望你再次为我解答.我不是患者我是医生,是这样我不是首诊医生,孩子就诊时呕吐具体不很清楚首诊医生看后开临时输液在输液过程中孩子发热39.0度那时首诊医生不在我当班,我去看病人问家属在输液中有无呕吐,回答没有,我嘱喂退热药(自备)家属说患者脚上那些是什么我看到双脚背有少许几点针尖样大小皮疹,我问家长有多久家长说有两三天,我检查患者嘴里手上身上都没有类似或其他皮疹或什么,我就告述家长现在不好说那是什么观察着看,若起多了说给我.后来我下班了他家还没输完我就交给接班的人.他家输完液后当是在班医生叫他家不要回去了在医院观察,他家说去吃饭后就没回医院了,晚上打了个电话到科室值班医生具体我不清楚.第二天早上他家再次到我院就诊时病情危重我们处理不了转上级医院治疗几小时后抢救无效死亡.后标本带到昆明化验是手足口病.患者家属未行尸检,也没有医学鉴定,也没有通过正常法律告,就是借助势力"闹".我就是他家发热时给他看病的医生,现在医院也把我辞了我就是想知道我负多少责任.我补充一下典型的手足口病是手心脚心有典型皮疹,嘴里也有,这例不是典型的.因为他家的势力使得这件事很难解决他家说怪我没叫他家去上级医院看延误治疗叫医院把我辞了.我知道人死了算一级 医疗事故吧,那我有多少责任呢?我检查患者嘴里手上身上都没有类似或其他皮疹或什么,现在医院也把我辞了我就是想知道我负多少责任.我补充一下典型的手足口病是手心脚心有典型皮疹,这例不是典型的.因为他家的势力使得这件事很难解决他家说怪我没

综合法律 2019-03-02 10: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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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一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对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  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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