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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辆二手大货车从事货物运输,因考虑该车经营期限不会太长,故打算暂不办理过户手续,只签订了买卖合同并进行了公证,请问这种做法受法律保护吗,对于该车我有哪些权力,以后会面临哪些风险?

损害赔偿 2019-01-09 07: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的房产,赠与的房产,二手的房产等等都需要在相应地点进行登记,办理手续
  • 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 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 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 根据《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货物运输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一、货物的名称、性质、体积、数 量及包装标准;
    二、货物起运和到达地点、运距、收发货人名称及详细地址;
    三、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四、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五、货物的交接手续;
    六、批 量货物运输起止日期;
    七、年、季、月度合同的运输计划(文书、表式、电报)提送期限 和运输计划的最大限量;
    八、运杂费计算标准及结算方式;
    九、变更、解除合同的期限 ;
    十、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承运方的义务:
    一、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量、起止点,合理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
    二、负责装卸时 ,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
    三、实行责任运输。安排装货的车辆 ,货箱要完整清洁,货物要捆扎牢固,苫盖严密。运输途中要定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 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质量;
    四、装运鲜活、易腐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承担专门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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