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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28日写下的欠条:???????????????????????欠条?????今欠XXX三百只水桶费用陆仟元整(6000.00)该款于2010年10月底以前一次付清。???????????????????????????此据???????????????????????????????????????????????经手人:宋洪江????????????????????????????????????????????????2010.9.28????在2010年的10月30日当天我打过电话问他还钱的事,他说现在没钱家里修房子,等过些日子,于是我又等,等了一个月后我再次打电话给他,他态度比之前硬,他说,等生意好了再还,我说,生意好?什么时候才叫生意好,说个时间还钱。对方说等天气热的时候,我觉得他怎么这样,在电话里拉扯半天,最后约定在2011年的6月1日还钱,此后,他把电话换掉,我找不到他人,联系不上他,如今已经是2011年6月中旬,我通过朋友加到了他的QQ号,并且要到了他现在用的电话号码,我再次打去叫他还钱,他一会认账,一会不认账,还说他不在当地,在外地休假,如果他回来还钱给我,回来的车费谁出??之后我与家人找到他的单位,但并没有见到他本人,电话里,他说:“明天先还你一千元,但是要打一千元的借条给他,不然的话没钱还”??他这样的做法有什么目的?当然,我没有同意,也没有去找他说先还一千元。此后他威胁的口气对我说,要么找他的单位还钱,要么起诉他,叫法院来定,除开生活费,除开养孩子的钱,看法院能给你多少钱?我想到就几千元,没必要闹大,我再次问他说个具体还钱时间,对方很不耐烦的说,哪天有钱哪天还。??现在我打算起诉他,但我不知道这个是欠款纠纷还是买卖纠纷。如果是买卖纠纷拿着这样张欠条有用吗??如果法院受理后,追回欠款对方资只有800元每月,但年终还是有1万元左右的奖金,这样的话什么时候才能扣完欠款???????对方还说我起诉他的话,他也要告我,因为我在我的QQ个性签名上指品说宋洪江是不要脸的无赖。??这样他能告我吗?告我什么?我要负什么样的责任???请律师帮帮忙看法院能给你多少钱?但我不知道这个是欠款纠纷还是买卖纠纷。如果是买卖纠纷拿着这样张欠条有用吗?

合同纠纷 2019-05-08 12: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有欠条、借条或合同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对方支付;如果没有欠条、借条或合同的,建议收集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如证人证言,汇款凭证,录音等证据;
    (二)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
    (三)胜诉后如果对方不支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最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后拒不归还可申请强制执行。
    欠条诉讼时效有多久
    欠条诉讼时效有多久对欠条而言,如果其成因是基于借贷,如果欠条成因基于此前双方存在买卖等关系,那么,它实际上是对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欠条是在人向人主张权利的时候,由于债务人没有能力给付或者拒不及时给
  • 借条上面没有担保人三个字的,有没有法律效力呢,会不会构成担保呢,担保人的法律解释是怎样的呢,担保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有资格成为呢。华律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只在借条上签字没注明担保人三个字”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1、这种情况,不属于担保,或者说没有形成担保的行为。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担保是一种承诺,是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行为的一种约束。
    担保一般有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用房产抵押的借条有效。
      《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没有借条仍然可以起诉。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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