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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女朋友恋爱,但是女方家不同意,我们就私奔了,女孩今年17了,宝宝已经3个月了,她家报案了,说我拐骗未成年少女,强奸罪等,我犯法了吗,会不会判刑?

刑事辩护 2019-01-03 10: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精神病司法鉴定,结果为被鉴定人实施危害行为时,患有精神疾病,由于严重的精神活动障碍, 致使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那么不会构成犯罪。
    2、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完全的精神病人,即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精神病人的危害行为,缺乏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精神病人由于不具有辨别是非、判断善恶以及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能力,他对自己的行为,就谈不上故意或过失,没有主观上的罪过。 因此,对于精神病人强奸,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才能够确定。
  • 我国法律对强奸罪一般判刑几年有明确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另外,《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未成年人犯强奸罪的应当在上述刑罚幅度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您好! 强奸属于严重暴力犯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只要存在强奸事实,只需要报警,像公安机关提供线索,由公安机关侦查固定证据。   对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只要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明知幼女未满14周岁还与幼女发生性关系,就构成强奸罪。幼女阴道内的精斑,就是最好的证据。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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