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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希望我丈夫和我离婚。因为我一年四季都在外面工作,孩子们由她的祖母照顾。我有两个孩子。我女儿7岁,儿子5岁。离婚的孩子将被判给谁?在我这个年纪,她有权选择吗?

离婚 2022-03-25 17: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孩子4周岁离婚判给谁,要根据双方具体情况确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即双方的生活水平,居住环境、受教育程度等
  • 她 可以自行处理
  • 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哪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夫妻生育两个孩子的,一般情况下一方取得一个孩子的抚养权。
    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若当事人一方想同时取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自己应该有比对方更适合孩子健康成长的条件,并且对方存在以上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这样才可能同时取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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