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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0年4月1日租赁房东的门点做生意,租赁期为3年,每年房租3万元,先交房租后用房,到2013年4月1日至,三年的房租都已交清,合同约定双方如果有变动需提前半年通知对方,如果违反此条需给对方赔偿15000元的违约金,本人于2013年1月份打电话给房东核实房屋续租事宜,房东电话里面答应合同到期后续租给我,于是我将房屋进行了全新装修,花费了8万元,可是房东于2013年3月底通知不给我继续租房,我提出补偿意见,第一是他违约在前,不提前通知我,应给我赔偿15000元,第二是给我补偿装修的损失5万元,房东不答应,并于2013年5月10日聘请律师将我起诉法院,合同到期后房东也没有提出让我搬走,电话里面说让我等消息(有房东的电话录音为证)现法院已经开庭,房东诉我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2013年4月1日至7月1日的房租7500元,开庭后,我进行了答辩,拿出了2013年4月20号房东让我继续等消息是否要给我续租的电话录音,也提出了我的要求,要求房东补偿我违约金15000元,还有房屋装修费5万元,法官问房东是否愿意调解,房东不愿意调解,法庭当天没有宣判,让我们双方继续提供证据,现急求法律专家帮忙,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是否立刻搬出房子,我的请求法院会不会支持,或者我应该给发院提供什么,此案最终的结果是什么样,下一步我应该怎么办?房东诉我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是否要给我续租的电话录音,还有房屋装修费5万元,是否愿意调解

调解 2019-05-20 02: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东违约的,国家是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的。
      根据法律规定,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来确定。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一般而言,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来计算。什么情况下要交房屋租赁违约金。  
    一、支付损害赔偿金作为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具有最终后置性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赔偿损失应当是在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及承担定金责任之后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时所应承担的一种责任。  另外,被告对其损失额度具有举证责任。  
    二、定金罚则与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不应当重复计算  根据“损益相抵”规则,即使一方行为被认定为违约,另一方应当仅仅选择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中的一种作为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在违约金或定金“收益”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时,违约方具有补足差额的义务,因此,不能通过重复累加的方式,无端加重违约方的责任。  
    三、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均不违约  租赁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属于平等自愿的协商行为,与订立合同并无二致;不存在一方违约的情形,此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没有事实基础,更没有法律依据。
  • 小区房屋装修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
    1、房屋装修伤人由谁承担责任?
    答:首先,受害人是雇佣人雇佣的;其次,在为雇佣人受雇期间工作时致人损害;最后,雇佣人主观上有过错。
    只要符合了这三个条件,雇佣人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2、完整的家装合同内容包括哪些?
    答:完整的家装合同除了工程预算、设计图纸以外,还应该包括关键施工项目的施工工艺、施工计划以及甲乙双方的材料采购单。
    3、签订装修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首先,要将使用的材料具体品牌、型号、装修完工日期等在合同中写明,以防装修公司以次充好、拖延工期等情况发生。其次,签订合同的时候,把各种图纸准备齐全,以免装修时出现尺寸差距。
    最后,在签订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注明保修期限,分期付款方式等内容,以防备装修公司把风险全部留给消费者。
    4、进行装修过程,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答:进行装修时,一定要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环保型的建材,对装修公司购买的原材料要坚持验货查收,同时查看购货明细表,保存好购货凭证,便于出现问题时查询。
    同时,要定期验收施工质量,确认装修公司是否具有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应具备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的资质证书。不能忽视装修公司的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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