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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一家建筑公司上班,由于甲方拖欠款项,老板为了讨回债务组织人员围困甲方公司,由于僵持几天(僵持阶段未发生冲突)后被警察带走拘留好十五天过去了,家人一点音信都不知道。这样的事情怎么办?本人在一家建筑公司上班,老板为了讨回债务组织人员围困甲方公司,这样的事情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1-17 01: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对象,受让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仍然需要清偿该债务,再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 另一方面,这也涉及到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如果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合并或分立,应按照法定的通知时限要求通知有关的债权人,合并或分立后的债务由存续公司 承担或按照协议承担。
  • 起诉公司法人欠款可以一并起诉股东。股东是公司的投资人与公司运营存在较强的关联性,原告的起诉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则可以起诉股东。法律依据如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务,给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是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行使代位权过程之中所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综上所述,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行使代位权过程之中所产生的必要费用 由债务人承担。因此,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 请求行使代位权 要求以债务人的未结工程款来履行债务人拖欠自己的债务
  •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此款即是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所在。
    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 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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