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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房地产预售处购买到商品房?已经签了购房认购单?现在不想买了?订金能否退回

房产纠纷 2018-12-27 04: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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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购房者在购买自住房屋时,必须根据自身家庭的储蓄、可获得的各类贷款以及向亲友借款等因素,来估算自己的实际购买能力,最终确定所要购买的房屋类型、面积和价位。购房者在制定购房预算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估算家庭可动用资金。  
    (2)考虑欲购房屋的面积。以往住宅商品房实行以建筑面积计价的方法,但依据北京市《关于新建住宅商品房实行按使用面积计算售价的通知》,从1997年7月1日起实行按使用面积计算住宅商品房售价的办法。  
    (3)调查有关物业管理的各项支出。购房者可参考《北京市普通住宅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京价(房原
    (1997)第196号),也可从亲友那里探听。  
    (4)衡量家庭偿还贷款的能力。购房者一方面要考虑可能获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另一方面也需考虑家庭偿还贷款的能力。  
    (5)确定购房时的税费支出,包括房产税、契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和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6)准备必要的咨询服务费用。  
    2、收集购房信息  购房者可从以下几种渠道获得购房信息:  
    (1)媒体广告,包括报刊杂志上的广告、广播电视广告和招贴广告及网络等;  
    (2)亲友介绍;  
    (3)开发商或代理商邮寄、发送的宣传品;  
    (4)售楼书;  
    (5)现场广告牌;  
    (6)现场展示样板房;  
    (7)房地产交易展示会;  
    (8)直接与房地产营销人员进行交流;  
    (9)其他途径,包括向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所、咨询公司等处查询关于房地产交易的各种资料。  
    3、查询商品房的合法性  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4、进行实地调查(现房)  购房者根据所收集的购房信息,看中了某一处房屋后,一定要对欲购房屋进行实地调查。眼见为实。购房者在观看、考察房屋时,务必全面仔细。在查看房屋的内部时,要对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的大小,房屋的建筑质量,装修标准、装修质量,房屋的附属设备是否完备,房间的隔音效果如何,天花板、墙壁地面、门窗是否有损坏,内部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仔细考察。对房屋外部进行查看时,要注意房屋的位置、朝向、外观造型、楼梯、电梯、走廊等情况。另外,还要对户外景观、周边环境、交通条件以及各种公共配套设施的设置等情况进行了解。在实地查看过程中,购房者无法调查的情况,或在某些方面存在疑问,购房者还可以直接向现场的售楼人员询问,真正做到心中有数。  
    5、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坚持使用国家认定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规范文本,不要使用房地产商单方面制定的合同文本,以防在合同中出现欺诈行为。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一定要准确、清晰,特别是有关房屋面积和购房者付款金额、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  
    6、验收房屋,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购房手续的最后一关是验收房屋,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领取房屋及土地的产权证明,至此购房全过程结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因此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对商品房进行认购。
  • 定金”与“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法律含义却截然不同。简单来说,“定金”是法律上的担保形式;而“订金”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定金:《合同法》规定,可以将定金作为一种债权担保,其含有一种保证金的性质。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作价款或者收回。若购房者不履行定金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卖房人或发展商不履行定金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据芜湖乐居了解,定金在法律上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
    1、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
    2、定金必须实际完成了交付;
    3、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总额的20%。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 没有签购房合同,已交定金,卖方违约.已交定金,定金合同成立,收受定金的卖方不能履行约定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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