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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开一辆本田理念小车(全保)在乡村道路上行驶中,对面来一辆城乡公交车未到车站停车加水。一名女乘客乘机下车从公交车后面横穿马路跑向马路对面买水。撞在小车的左前窗位置上,我弟立即把她送往医院结果肋骨骨折、肺挫伤。公交车作为障碍物在视线不清的情况下伤者横穿马路有没有责任???现在交警说如果我们不承担医疗费用就等着看。如果承担了他就考虑减轻我弟的责任。车现在在交警队。负责的说等我们治好伤者才给车不然就不给。这样的处理对吗?有没有责任???现在交警说如果我们不承担医疗费用就等着看。这样的处理对吗?

交通事故 2019-05-31 12: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 你好,你好,首先根据法律规定要及时报警,由交警出警,对现场进行勘查,然后出具事故认定书,该认定书就是认定本次事故责任的唯一证据,如果任何一方不服是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申请复核的,其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都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些数额的计算都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同时还要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计算,建议你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计算一份赔偿清单,以便跟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那么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的,但是因为事故认定你的孩子50%的责任,所以计算出全部的赔偿数额之后其中的一半由对方承担,就是数额的多与少,如还有疑问和需要可致电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划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发布及核发中央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国家卫生计生委所属中华医学会依法对医疗事故争议进行技术鉴定时,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收取医疗事故鉴定费标准为每例8500元。
    收费主体: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收取鉴定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支付主体:
    1) 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 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 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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