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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是一方婚前财产的一部分吗?

离婚 2022-03-26 16: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的增值部分,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个人婚前财产的增值部分的归属需要区别是自然增值还是创收增值。依据《婚姻法》解释
    (三)第五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如果是自然孳息或者是自然增值的部分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除这两项之外的增值如股票分红、租金收益等应认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股票的增值部分是否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自然增值就要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如果是在婚前买入股票后一直未加操作管理而产生的股票增值,那么增值部分应当视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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