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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宁夏,今年大学刚毕业,公司合同时候说只能签五年的,可以给我退两年学费,一共7000,可是如果离职,每年有3000违约金,但是现在什么培训也没有提供,请问这个违约金合理么

合同纠纷 2018-12-17 10: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条摒弃了原经济合同法的过错责任原则,将违约责任定性为严格责任。
    1、合同法第107条完全没有提到“过错”问题,从法律文本解释论上可以看出法律没有采用过错责任原则。
    2、将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确定为严格责任并非自合同法始。民法通则、原技术合同法和原涉外经济合同法早已经有规定。
    3、为合同法立法过程中的变化所表明。建议草案第138条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其履行不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 辞职违约金注意:
    劳动者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可超过用人单位所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亦不可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中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其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来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资金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照月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若是不符合以上规定是不能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只要按照程序去辞职就可以不用交辞职违约金了。
  • 您好!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要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由于单位违约导致劳动合同解除,你不必支付所谓的离职违约金。
  • 以公司名义与商场签订租凭合同,公司授权公司某位员工,以员工的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属于挂靠经营。
    挂靠经营实际上是一种借用关系,这种借用关系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单纯的物的借用关系,其内容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借用资质、证照、经营权,有的是借用被挂靠人的信誉等等。
    为此,分清挂靠经营的内容,明确其合同目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是正确评价挂靠经营关系的前提。
    挂靠方的经营方式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表明,就于被挂靠方的关系来讲,挂靠方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与被挂靠方地位平等。
    挂靠方是实体义务的履行者和权利的最终享有者,对经营活动能够独立核算,独自组织实施,是盈亏的终结承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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