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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刚找到一份工作,签了一份劳动合同。试用期是一个月,但我现在不想去。我可以吗?

劳动纠纷 2022-03-28 09: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试用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该试用期是由当事人和单位协商,根据劳动合同的工资年限确定的,如1-3年的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超过1个月的试用期。但是单纯就约定试用期而不约定劳动期间的,该试用期视为劳动期间。
    换言之,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但不能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如果您的试用期合同指单纯约定试用期的合同的话,那么用人单位不犯法。如果是指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那就是违法
  • 劳动者即使是处于试用期间那么用人单位也是要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书的,一般情况下,公司如果不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话,就是违反法律和相关法规的劳动者,这种情况下可以去相关的部门举报是要求单位与你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才能够更好地保护你的劳动者权益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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