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一亲戚因晚上喝醉酒闯入人家,被定为强奸猥亵妇女罪被关押,请问他大概能判几年?

刑事辩护 2019-02-14 08: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构成强制猥亵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相关案例:《强制猥亵精神病人八旬老汉晚节不保》(引自宁德法院网)  仅因一时冲动,年逾八旬的老张竟猥亵同村一患精神病妇女,最终晚节不保,锒铛入狱。8月上旬,屏南县法院审结一起强制猥亵案,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被告人老张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0年9月的一天中午,被告人从村里返回其住所时,发现患有精神分裂症、无性自卫能力的同村妇女乙某尾随其走进该自家房屋,遂对乙某实施性侵犯行为。经鉴定,被害人乙某案发时穿着的内裤上检见精斑,该精斑为被告人所留的可能性是其他无关个体所留可能性的
    1.×1017倍,孔的阴道拭子未出结果。事发当日傍晚,被害人乙某的丈夫找来村干部在被告人的家里要求其赔偿损失5万元,经村干部调解未果。随后,乙某丈夫与其亲戚一道将被告人的房屋大门,屋内家什损坏。次日,乙某丈夫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被告人强奸了其妻子。2010年12月14日,被告人在邻村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对患有精神分裂症,无性自卫能力的妇女实施性侵犯行为,违背妇女意志,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告人关于未对被害人实施猥亵的辩解不能成立。鉴于被告人犯罪时已年满七十五周岁,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但其拒不认罪悔罪,依法不能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妇女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所谓隐私权,是指妇女所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其私有领域的不可侵犯(包括其身体不能偷看、猥亵等)是其重要权能所谓名誉权,是妇女所享有的就其自身属性和特点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普通)强奸罪都是侵犯妇女身心健康的犯罪,在客观上都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二者的区别表现在:  
    (1)客观方面不完全相同:前者是对妇女强行实施性交以外的猥亵、侮辱行为;后者是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  
    (2)主体不完全相同:前者的直接正犯既可以是男子,也可以是妇女;后者的直接正犯只能是男子。  
    (3)主观故意内容不同:前者不以强行奸淫为目的;后者以强行奸淫为目的。
  •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当然 你是可以报警的,他刚出来时间不长,未超过5年,他还属于累犯,加重处罚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