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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博爱医院六月份做的输卵管,八月份检查出怀孕,可是一直在流血,在他们医院做了三次B超,第一次说可能孩子太小说等几天,第2次流血多又去他们医院说是多休息要保胎,第三次说我流产了,?医生说让我清宫,我问她确定排除宫外孕了吧,她说确定,后面又说让我等等,直到有天我感觉下坠疼的厉害于是换了师里医院,医生说我是宫外孕现在的情况很危险,于是我又给博爱的医生打了电话,我说你不是确定我不是宫外孕吗,她又说这个不敢肯定,又说在观察几天,我心想,在等非的出事,才意识他们在骗我,当天在市里医院做了手术,手术前差点休克,我想请问律师,医院是该负责吗,应该给我赔偿吗

综合法律 2018-12-18 08: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医院医生如果有违规操作,导致胎儿流产,是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的。建议可以先做医疗过错鉴定,保存相关的病历,发票等等证据,申请医疗过错鉴定,鉴定完成后再做进一步打算。
  • 你好,这种情况可能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院检查说正常但孩子生下来有问题的,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建议与医院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可以起诉维权。
  • 医院医生如果存在违规操作,导致胎儿流产,给孕妇带来了相应的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是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的。建议可以先做医疗过错鉴定,保存相关的病历,发票等等证据,可选择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诉至法院。
  • 你好,这种情况可能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院检查反复给你带来损害,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建议与医院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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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份检查出怀孕,我说你不是确定我不是宫外孕吗,医院是该负责吗,应该给我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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